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流动站 >> 管理制度 >> 正文
外国语学院博士后出站时间要求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3日 19:45    作者:admin    点击:[]

 

外国语学院博士后出站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和学校博士后工作相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外籍博士后最少为一年)。经与国家沟通,现国家对博士后在站时间不超过3年的,由学校自主决定在站时间,学校对于在站时间不超过3年的,在站时间由流动站自主决定,超过三年,有特殊原因的,比如主持特别资助或者在站期间生育等情况,由流动站同意可以转入下一站或者延长在站时间,但延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
一、达到出站要求的,博士后做出站报告并在网上审批通过日期前进行出站申请(网上进站时间可在“我的进出站记录”中查看,如进站时间为2011年6月1日,则必须在2015年6月1日前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否则网上会封锁出站申请),请将博士后出站报告的时间安排及地点填写情况表中,届时博士后办公室相关人员也将参加出站报告会,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报告会信息。
二、对转入下一站的,不进行博士后出站报告,博士后本人在网上填写博士后出站申请,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全部为空,流动站工作人员在是否发博士后证书处填写
三、对超过4年仍未达到出站要求的,学校统一按退站处理,不再办理延期。因未完成博士后工作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退站,博士后本人必须将学校发放的日常经费返还学校。

上一条:博士后进出站程序 下一条:山东大学外籍博士后人员来校及来华后手续办理程序

关闭

Copyright © 2018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handong University.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网站管理]  [办公信息登录]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编:250100  电话:+86-531-88377017  传真:8837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