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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二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16:42    作者:    点击:[]



外国语学院全体师生:

参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山东大学学生会章程》、《山东大学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于2021年6月中旬召开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二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就本次大会相关具体事宜做出以下通知:

一、大会主要任务

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二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将认真总结第十一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学生组织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增强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促进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到学校“双一流”建设的进程中去。大会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校在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始终聚焦“六大战略”和“十大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传达学院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坚持五育并举、推进新文科建设工作等方面的规划部署与具体举措;

(三)重点围绕学院学生组织建设发展实际,修订《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学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相关材料文件,学习学校领导讲话及寄语精神;

(五)听取、审议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三届学生会年度工作报告;

(六)听取、审议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九届研究生会年度工作报告;

(七)选举产生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八)选举产生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九)选举产生出席山东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十)搭建同学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管理;

(十一)凝聚青年力量,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院争创佳绩的历史进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代表推选工作

(一)代表名额

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团支部选举产生。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团支部、年级,其中非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团支部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团支部人数按比例分配。

我院学(研)代会推选本科生代表共101人(2020级、2019级、2018级每团支部各2人,2016级、2017级每团支部各1人)。

我院学(研)代会推选研究生代表共29人(2020级、2019级每团支部各3人,2018级每团支部各2人)。

(二)代表条件

1. 全日制在校中国学生;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团支部代表参加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可经同级党委、团委(团总支)审核后列席参加;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及工作要求

1、5月13日-16日,各团支部参考名额分配情况完成代表选举,形成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拟推荐人名单,填写《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二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情况表》(附件1)、《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二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xx团支部代表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sdwyxsh2020@163.com。以上材料需于5月16日24:00前完成提交,邮件主题请以“xx团支部-学(研)代会材料”命名。

2、5月17日,学院团委审查拟推荐人名单,确定院级大会代表与校级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35月18日-21日,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45月22日,将推荐代表名单交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三、大会提案工作

为推动学校学院发展建设,推动学生全面成长发展,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学院治理的水平和效果,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二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为使学生(研究生)代表更规范地行使提案权,现将提案征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案参考方向

1、教育教学方面。可包括学校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可包括学生综合发展、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生管理制度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可包括学校后勤保障、活动场所、医疗卫生保障、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可包括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发展权益等方面。

5、其他方面。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 提案相关要求

1、即日起,各团支部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集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提交提案。本科生17—20级各团支部原则上每团支部至少提交一份提案,提案中包含一项具体问题,由本科生代表充分征集本团支部学生意见后产生。研究生1820级各团支部原则上每团支部至少提交一份提案,提案中包含一项具体问题,由研究生代表充分征集本团支部学生意见后产生。

2、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联名提案中发起人为提案人,其他人为附议人。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3、各团支部、各提案发起人要聚焦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学院发展,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提交方式

本次提案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各团支部负责人在各团支部充分讨论并形成提案后收集电子版提案(见附件3)并将团支部内提案发送至邮sdwyxdh2021@163.com,提案文件及邮件命名格式为“本/硕+年级+团支部+提案方向”,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20:00。

(四)提案审理及反馈

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将对所有上交提案进行分类整合与挑选,符合学(研)代会标准的提案将上交至学(研)代会,其他合理提案将交由学院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届时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将会通过外院官方QQ账号“山大外小院”、院学生会公众号及院研究生会公众号推文对提案进行结果反馈。

望各团支部及全体同学积极行使发言权,为同学们、学院和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到学(研)代会提案工作中来。


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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