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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暑期及秋季外国语学院海外交流学生办理出国(境)手续、海外管理及返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 16:09    作者:    点击:[]

山东大学及外国语学院积极开拓海外优质教育资源,注重培养学生国际化视野,积极推动学生海外经历。2019年,学院通过包括校级及院级长期交流项目、短期交流项目、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自费留学项目等在内的海外留学项目体系,选派250余名学生前往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西班牙、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交流。根据学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及国际事务部关于学生海外交流的相关规定,现就海外交流学生办理出国(境)手续、海外学生管理及返校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离校手续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管理办法》及《山东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海外交流学生离校前应按照规定办理离校手续。项目派出时,学生须购买海外旅行保险。

1. 长期交流项目出国(境)手续

1)本科生需提交:

①《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或《山东大学因公赴台学术交流项目审批表》,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最后交至国际事务部)

②《山东大学学生海外经历项目须知》(最后交至国际事务部)

③《海外学习计划表》(最后交至本科生院)

④《离校手续单》(最后交至本科生院)

2)研究生需提交:

①《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或《山东大学因公赴台学术交流项目审批表》,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最后交至国际事务部)

②《山东大学学生海外经历项目须知》(最后交至国际事务部)

③《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最后交至研究生院)

2. 短期交流项目出国(境)手续

1)本科生需提交:

《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或《山东大学因公赴台学术交流项目审批表》,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最后交至国际事务部)

2)研究生需提交:

①《山东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申报表》或《山东大学因公赴台学术交流项目审批表》,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最后交至国际事务部)

②《研究生出国(境)审批表》(最后交至研究生院)

注:具体办理流程查阅及相关表格下载,请登陆国际事务部网站海外经历专区。

二、选课及成绩管理

1.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须在派出前结合我校和交流学校的培养方案,制定个人海外学习计划,经所在系、学院审核后报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备案。

2.学生到达交流学校确定最终选课结果后,应及时将选课结果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给各系审核。

3.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应尽快向学院教务科提交海外学习成绩的原件,学院根据学生的学习计划审核海外学习成绩,确定是否需要补修或者重修相关课程。

4.学生海外交流成绩纳入我校成绩库统一管理和使用。


三、学生海外管理

1.学生在外交流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交流学校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由学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返校后学校将结合交流学校的意见,依据我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为了加强学生在海外交流期间的管理,学院制订《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海外交流联络管理制度》,学生在海外交流期间,应自觉与学院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3.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返校报到。对于擅自缩短或延长海外学习时间的,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返校手续

1.学生返校后应及时到学院本科教务科、研究生管理科办理报到、注册及学分认定等手续。

2.学生返校后须向学院提交海外交流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①题目自拟,文末标注交流学校和姓名

②Word格式,字体:宋体,字号:小四号,行间距:1.5倍;

③内容包括个人和交流项目简介,海外交流心得体会、收获思考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包括若干电子照片(JPEG或JPG格式,可体现海外交流学习及生活场景);

3.每个交流项目组应提供集体合照一张以上,背景应为海外交流高校标志性建筑物,如大学校门、图书馆等。

4.学院将根据个人总结及交流成绩等评选优秀海外交流个人。

五、“国际学分”海外经历项目资助报销

为进一步扩大学生海外经历规模,根据《山东大学学生海外经历专项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外字〔2019〕8号)的规定, 2019年山东大学统一组织院级申报项目及校级项目的评审工作,最终本年度学院共有124名学生获得山东大学“国际学分”计划之学生海外经历项目专项立项资助。

1.学院获得资助项目信息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资助金额(人均)

资助人数(实际)

院级项目(71人)

1

德国奥格斯堡大学德语语言文化学习项目

7000

20

2

山东大学与西班牙拉里奥哈大学校际交流项目

7000

23

3

法国昂热西天主教大学本科生课程学习项目

7000

8

4

第一届国际组织人才实验班法国语言文化学习暑期项目

3500

16

5

比利时列日大学暑期学校项目

3500

4

校级项目(53人)

1

日本法政大学

4000

1

2

日本山口大学

4000

3

3

日本熊本大学

4000

4

4

日本和歌山大学

4000

1

5

日本大学

4000

1

6

日本大东文化大学

4000

1

7

韩国高丽大学

4000

2

8

韩国延世大学

4000

1

9

韩国成均馆大学

4000

1

10

韩国淑明女子大学

4000

2

11

韩国庆尚大学

4000

2

12

法国里尔政治学院

7000

3

13

法国雷恩政治学院

7000

8

14

德国奥格斯堡大学

7000

4

15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

10000

3

16

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5000

3

17

英国牛津大学

5000

3

18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5000

2

19

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

5000

3

20

淡江大学

4000

1

21

台湾大学

4000

1

22

政治大学

4000

2

23

香港大学

4000

1

2.资助范围

1)护照、签证等出国(境)证件办理费用;

2)国际旅费(实报实销)及城市间交通费;

3)各项目报销上限不得超过公示资助金额。

3.报销程序

资助形式以后期资助方式进行,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评审基础上进行资助。回国后由学院进行管理考核,须于四周内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纸质版报销票据:

往返国际旅费:应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往返登机牌;

城市间交通费:飞机票或火车票票据;

护照、签证等办理费用:盖章,可报销的财务票据。

②护照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③海外交流学习总结(具体要求见返校手续);

④海外高校提供的学生修读的证明或成绩单;

项目说明或课程描述。

报送地址:外国语学院7号楼207外事科研办公室

联系方式:

外事科研办公室:88377089  康老师

本科教务办公室:88377688  李老师

研究生管理科:  88377608  冯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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