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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暑假社会实践和假期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16:00    作者:    点击:[]

学生社会实践注意事项

 

    1、家教、校内勤工助学、在校内完成的开放实验、科研创新活动以及无实质性内容的参观考察活动不在其列,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实践、教学或毕业实习、见习均不属于社会实践范围。

2、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换算为百分制分别计95分、80分、0分。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优秀等级人数一般占参加考核学生总数的25%。

3、在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工作中经他人反映或抽查回访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包括虚造、伪造社会实践经历,或虚造、伪造社会实践报告或辅助性证明材料,当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成绩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违反考试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4、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天数根据活动的实质性内容计算,活动的准备与总结时间、往返程时间不计入其内。

5、《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用于写实记录和登记考核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经历,是《形势政策与社会实践》必修课社会实践环节的考试试卷及向毕业生颁发《社会实践经历证书》的依据,必须手写,不允许打印。内容由学生本人、团支部、社会实践接收单位(个人)、指导教师、辅导员、学院团委、学校团委等分别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6、《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平时由学生自己保存。每学年开学后第一周收回上一学年所发表格,并收取社会实践报告及辅助性证明材料,完成成绩考核后由各学院团委收齐,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必修课试卷归档要求装订成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校团委。

7、如果实践活动无固定的接收单位或个人,则“接收单位(个人)信息及评价意见”栏可由辅导员代替填写,但学生必须同时提供实践过程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相关辅助性材料,无法提供的辅导员填写的信息无效。

8、《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表C主要填写学生在某一时间段集中性开展某一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及成绩成果,由学生本人填写,以及实践接收单位或个人对学生的评价意见,由实践接收单位负责人或实践接收个人签署,参加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的由家长签署,并注明接收单位(个人)或家长的具体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通讯地址),参加团队活动的学生还必须由团队指导教师签署评价意见。参加非家庭角色体验类实践活动的评价意见不得由家长签署,学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的视为弄虚作假。

9、三年级学生必须结合专业实践,开展专业素质拓展类社会实践活动,三年级学生开展其它类社会实践活动不纳入考核范围。专业素质拓展类社会实践活动是以发展职业与服务社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为导向的活动。学生可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结合专业方向,开展不少于十天的社会调查、专题调研、创业实践、科普宣传、支教支农、卫生服务、法律援助、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政策宣讲、培训指导、科技服务等活动。

    10、考核合格的基本条件:

学生在本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总时间达到十天以上(以家庭角色体验为主的实践活动时间达到十五天),提交真实、详细、准确、完整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以及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报告(根据活动形式与内容,可以是家庭体验报告、岗位体验报告、社会调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科技开发报告、实践活动心得等),以及辅助性证明材料,班级团支部评议认可,学院团委、学校团委抽查回访确认,无弄虚作假现象存在。

11、考核优秀的基本条件:

学生在本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总时间达到十天以上(以家庭角色体验为主的实践活动时间达到十五天),提交真实、详细、准确、完整的《写实记录及考核登记表》,以及不少于3000字的切合实践主题、突出实践感悟,对学生成才、企事业单位成长或地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参考应用价值的社会实践报告(根据活动形式与内容,可以是家庭体验报告、岗位体验报告、社会调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科技开发报告、实践活动心得等),以及辅助性证明材料,并取得显著成绩成果及良好的社会影响,班级团支部评议认可,学院团委、学校团委抽查回访确认,无弄虚作假现象存在。

12、《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和《<山东大学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文件详见山东大学青春山大网站-社会实践栏目。请同学们自觉下载学习,以防万一。

    13、所有进行社会实践的同学请自觉投稿,投稿邮箱:wyxuetongshe2015@163.com。

    15、暑假期间如有疑问,请与辅导员联系。

 

 

 

 

外国语学院学生暑假注意事项

 

在2016年暑假来临之际,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特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一、暑假时间:201679日——2016年9月3日,9月4日注册,5日上课。请同学们务必在9月3日之前返校。请同学们务必按规定时间离、返校,需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应事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二、离校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离开宿舍时,应关闭电源、关好门窗。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被骗、被盗等危险。暑假期间旅客较多,回家以及返校的路途中应特别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回家前应与家长取得联系,讲明所乘车次、预计到达时间,并尽量安排白天到达。有同学、老乡最好结伴而行,如遇安全威胁和紧急情况应尽快报警,寻求保护。

三、因故不能回家,或在校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外出打工等都应事先征得家长同意。为了保证安全,请注意履行签署必要的、合法的协议或合同,学会寻求法律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暑假期间,务必注意自身人身和财物安全,尤其注意交通和饮食安全。请同学们了解掌握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尤其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参加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三轮车以及非法营运的车辆,随身携带的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注意假期的饮食习惯和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尽量不要饮酒。

五、假期在充分休息、调整的同时,不要忘记学业,要及时总结一学期的学生生活,查找不足,制订可行的学习计划,努力提高自己。

六、回到家中,尽量帮助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报答家人的养育之恩,多与家长沟通,及时汇报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思想认识。

 

    

祝同学们暑假幸福愉快,万事如意!

 

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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