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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22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4:40    作者:    点击:[]

各位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大家即将结束在外院的学习生活,开启新的征程。离开,是为了完成母校寄托在每位毕业生身上的期望;离开,是为了完成国家赋予在每位青年党员肩上的使命。外国语学院党委期盼着同学们在奋斗的征程上勇往直前,也期盼着你们心系母校,常来相聚。

为了正确地转移党组织关系,保证毕业后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学院党委特此温馨提醒:

1.由个人核准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省内、校内组织关系转移的,明确到接收党支部在“灯塔党建系统”中的名称;省外组织关系转移,明确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党组织的全称。

2.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且无法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拟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个人提交书面的《关于保留党组织关系的请示》,经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后,签署《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承诺书》,同时报学院党委登记备案。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要及时转出。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3.组织关系介绍信具有一定的有效期,请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原件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办理信息更正、遗失补办、更换接收单位等。避免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超过有效期的,原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原则上不再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4.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本人携带,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办,由新单位开具介绍信回执,本人将回执寄回学院。请选择顺丰快递到付(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办公室,0531-88377149)。转往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可登录个人“灯塔党建在线”APP查看组织关系转接的办理进度。

5.预备党员到新单位报到后,应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青年党员同志们,希望大家不忘“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母校校训,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殷切嘱托,“用青春的能动力和创造力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用青春的智慧和汗水打拼出一个更加美好的中国”。

衷心祝福同学们事业有成,前程似锦!

 

 

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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